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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S-1500 低能量雷射 (氦氖雷射)

雷射相關 > 氦氖雷射
全新儀器
  • 聯絡資訊
    聯絡人姓名: 涂先生
    Line: 0906049333,tosir168@gmail.com
  • 產品規格

    100mW±25mW(低)
    300mW±25mW(中)
    475mW±25mW(高)

  • 產品介紹

    警告及注意事項:
    1. 使用前請務必詳閱原廠之使用說明書並遵照指示使用。
    2. 務必遵照產品使用操作步驟,了解使用任何雷射設備相關的限制和危害,若
    仍有疑問,請聯繫原廠尋求幫助,任何情況下均不可直視雷射光源。
    3. 僅在專業的醫療保健設施環境下使用,請勿使用任何外物或液體進入本產
    品。不得讓任何異物進入本產品,包括但不限於:易燃物、液體、金屬物
    體。這些可能會造成設備損壞、失效、觸電、起火或是人員受傷。本產品不
    可存放於高溫、潮濕環境。
    4. 雷射發光源與照射治療部位中間不可有任何物件,避免雷射能量被減弱或是反
    射,影響雷射照射能量。
    5. 本產品請遠離無線電波發射源30公分以上,包括通訊設備及醫療電子設備。
    6. 移動治療儀必先解除腳架煞車輪後才能移動機台,移動機台時必須扶助支架立
    柱本體及懸臂平緩移動,固定位置後必須將腳架煞車輪壓下固定輪子,確定安
    穩固定 °
    7. 請勿拆解、修改或重組本產品及零件,否則會造成設備損壞、失效、觸電、
    起火或是人員受傷。
    8. 產品廢棄時,請依照生物醫療廢棄物處理相關辦法妥善處理。
    9. 為避免電擊的風險,本設備只能連接採取接地保護措施的供電電源。
    10. 使用電纜需符合IEC320 C13 電壓電流:7A/AC 110V 且長度1.2M-3M,
    若使用其他電纜可能導致本產品損壞。
    11. 使用本儀器時,請勿靠近其他電子設備或與其堆疊。若必須靠近其他電子設
    備或與其堆疊,則應觀察本儀器,確定其在預定使用之配置下可正常運作。

  • 注意事項

    注意事項:
    1. 本產品僅限受過訓練之醫師使用。
    2. 請詳閱並遵守手冊內的所有警告與指示,未詳閱並遵守者,其保固將失效。
    3. 產品使用過程中如有不適、突發狀況,請立刻關閉停止,並停止使用此儀器。
    4. 雷射模組避免靜電損壞,手不可直接接觸雷射模組。
    5. 本產品重約28KG請小心移動,當不注意時可能造成設備損壞、失效及人員
    受傷。
    6. 使用必須在室內乾淨環境下,建議操作溫度在15-30℃濕度<75% RH。
    7. 本產品的電磁特性適用於醫院(CISPR 11 A級);如果在居家環境中使用(通
    常要求CISPR 11 B級),則此產品可能無法充分滿足電磁輻射的要求。 用戶
    可能需要採取補救措施,例如重新安置設備或重新將設備移位。
    8. 若產品故障,應立刻停止使用並聯絡原廠進行維修。